递延收益

在会计中,递延收益是指企业已经收到或应收的、但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(即 “未实现”)的款项,属于负债类科目(而非收入类科目)。其核心逻辑是 “权责发生制”—— 收入的确认应与提供商品 / 服务的义务履行同步,而非与款项收取同步。因此,提前收到的款项需先作为负债核算,待后续义务逐步履行后,再分期转入收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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